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适应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2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等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公告发布时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选调后不符合回避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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