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有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等困难群体。
4.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现役军人;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实行近亲属需要回避的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党群办公室(1017)。联系电话:66418352。
(四)报名提交资料:1.《界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附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A4纸);3.有镇街工作经验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界石镇党群办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时,则以有镇街工作经验者优先。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界石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经界石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镇政府组织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界石镇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补录,如需补录,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镇社保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不超过三年,政府购买五险。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界石镇人民政府同类型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界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