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如下:
一、优化个人贷款政策
①加大对在职职工和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100万元/户。
②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
③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④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⑤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⑥此外,取消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同时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 20%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 30%调整为25%。
二、实行购房补贴政策
①鼓励如东县内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购置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企业引进人才居住生活,一次性购买同一楼盘新建商品住房3套(含)以上,按房款总额(以下均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给予县内企业1%的购房补贴。
②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房款总额乘以下列比例给予购房补贴,最高可享受4%的补贴。
(以上与我县已出台的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
③二孩、三孩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房款总额乘以下列比例给予购房补贴。
二孩家庭,1%
三孩家庭,2%
④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给予缴纳契税80%的补贴;144㎡以上给予缴纳契税50%的补贴。
⑤鼓励个人“卖旧买新”。个人出售自有旧商品住房并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本措施实施期间给予旧商品住房缴纳契税80%的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上述第2-4条进行补贴。
⑥鼓励开发企业“以旧换新”。给子开发企业购置旧商品住房缴纳契税 80%的补贴。
文件特别说明:本次购房补贴政策2、3、4可以叠加享受。
也就说是,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正高级职称购买一套144㎡(含)以下的商品房,可享受4%的新房补贴,如果还是三孩家庭,再加2%的补贴,此外还会给予新房缴纳契税80%的补贴。
如果个人还参与“卖旧买新”,还能给予旧商品住房缴纳契税80%的补贴。
即,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正高级职称的买房人最多可享受:6%的新房补贴+80%的新房契税补贴+80%的旧契税补贴。
另外,本措施施行期限从 2024年6月1日起至 2025年5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