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导读 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隶属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工业和通信...

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隶属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业和通信业的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监测、诊断和咨询服务;开展节能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推广,开展节能研究,承担工信部有关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估和评审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监督下,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心督察室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专业技术岗2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jxwjnjc@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时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等事项在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具体安排、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安排、各考试环节成绩在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