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等9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将在宁招收提前批次公安专业考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宁夏户籍,取得2024年高考报名资格并在宁夏参加高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三)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四)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标准。
(六)符合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其他条件,成绩达到2024年各公安院校录取批次的控制分数线。
二、政治考察
(一)下载表格。
有意向报考上述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nxjyks.cn)“普通高考”栏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以下简称《须知》)附件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等表格(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患病申报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打印的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不填写,患病申报表填写全部信息、勾选是否存在患病情况并在承诺栏签字,政治考察表填写考生号至主要社会关系栏,其他表格填写考生号至手机号码栏)。
(二)受理考察。考生(家长)自《须知》发布之日起至测评前,携带考生身份证、户口簿、高考报名登记表打印件、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接受政治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出具结论。派出所出具“合格”考察意见后,考生(家长)携带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县(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进行考察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本人携带考察“合格”的考察表在测评现场提交。“不合格”的,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存档备查,“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测评。
三、体检面试体能测评
(一)时间:按考生户籍分时段进行。具体为:
6月11日上午:固原市户籍考生;
6月11日下午:中卫市户籍考生;
6月12日上午:石嘴山市、灵武市、宁东镇户籍考生;
6月12日下午:吴忠市户籍考生;
6月13日上午:银川市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考生;
6月13日下午: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考生。
(二)地点: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报名及入场要求: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测评当日上午7:30前、下午1:30前着运动服、运动鞋入场。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放弃。体检现场不抽血,正常进餐,考生可自备携带饮用水和食物。考生要评估身体条件是否适宜参加测评。因自身原因,在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现场必须携带以下9类表格证件(简称7表2证):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在宁夏以外省份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还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
2.本人高考报名登记表1份、高考体检表1份(均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打印,不接受其他浏览器打印的材料);
3.政治考察表1份(完成县级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政治考察及审核,并加盖公章);
4.患病申报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各1份(均已填写基本信息,粘贴近期无美颜一寸彩色照片);以上资料中,按照高考报名登记表、政治考察表、患病申报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高考体检表的顺序依次排列。
(四)项目及标准。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实行单项逐项测评检查,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参加之后的测评检查环节。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参加完成该测评检查项目后,当场提出申诉,申诉后核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离场后不再受理申诉,不另行组织复测复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如:身高170厘米体重70公斤考生,体重指数为:70÷(1.70×1.70)=24.2)。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明显瘢痕。
2.面试。辨识考生是否适合公安工作。应避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等有损警察形象的情况,不合格。
3.体能测评。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以下4个项目需全部参加,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为合格。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跑≤4分35秒、女子800米跑≤4分36秒。
四、合格名单公示
测评不合格的,当场告知。合格的,经综合分析政治考察情况后,6月21日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合格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五、有关要求
(一)确保信息准确。宁夏教育考试院、自治区公安厅在测评现场严格审查、采集图像,全程审核、比对考生信息。因信息瞒报、错报、漏报、作弊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1个月,各公安院校组织考察复审、体检复检、体能复测。复审复检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遵守考场纪律。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通信设备入场。测评过程中发现使用手机、智能手表、其他通信设备及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的,当场取消测评资格。
(三)谨防上当受骗。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宁招生测评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开展,无任何中介机构介入,请考生及家长切勿通过所谓“中间人”“中介机构”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四)及时关注动态。因工作需要对测评安排进行调整的,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招生条件标准如有调整的,以公安部、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咨询电话:0951-6136443、0951-555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