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政府电子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4年6月9日9:00至2024年6月30日24:00
领券时间:6月9日9:00起
核销时间:6月9日9:00-6月30日24:00(过期作废,不予补发)
活动对象:全体在兴国县人员(含域外来兴国县人员)
领取入口:云闪付APP
活动内容:
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并于电子消费券放券日在云闪付首页“U惠江西”进入“端午“券”动力乐享“薪”消费”专区抢券,即可在活动期间于指定活动商户享受“端午“券”动力乐享“薪”消费”兴国县人民政府电子消费券的促消费活动优惠;活动期间单用户商贸文旅消费券累计各可领取1张。
票券类型
商超电子消费券共计3000张
餐饮住宿文旅电子消费券共计3000张
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项电子消费券共计1250张
图源:云闪付(下同)
活动商家:
使用方式:
票券有效期内,获券成功的市民游客在指定核销商户处消费后,出示“付款码”或打开“扫一扫”使用62开头银联卡支付即可完成消费券核销。
特别提醒:
票券领取使用前需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定位到赣州,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
政府购车、置换补贴
活动商家
➤7家限额以上汽车商贸企业:
江西天时达商贸有限公司、兴国县风顺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风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兴国县帝一车行贸易有限公司、兴国福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兴国县七星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宝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家限额以上摩托车(电动车)商贸企业:
兴国县小明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兴国县壹全摩托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冠盈摩托车有限公司、兴国县刘冬生摩托车经营部、兴国县运昌宗申摩托车专卖店、江西本铃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兴国县潋江营业部。
活动细则
1、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购买或置换燃油、混动、新能源全新7座(含)以下非营运乘用车;不包含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等。
2、补贴标准
汽车补贴标准:
①购买或置换3万元-10万元(不含),补贴1000元/辆。
②购买或置换10万元-20万元,补贴2000元/辆;购买或置换20万元以上,补贴3000元/辆。
③摩托车(电动车)消费补贴标准:购买或置换3000元以上摩托车(电动车)补贴300元/辆。
先买先得,兑完为止。
3、发放方式:
各活动经销商在开具兴国县购车专用发票第一时间向县商务局报备,经同意方可补贴,活动名额有限,先报先得,用完即止。活动结束,购买新车需提供材料:各活动经销商提交个人(公司除外)购车专用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上牌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报请县商务局审核。置换新车需提供材料:各活动经销商提交个人(公司除外)购车专用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上牌购车人身份证、置换车辆协议、旧日车行驶证(办证在2023年12月以前)复印件报请县商务局审核。通过审核后,由县商务局发放活动补贴。
注意事项
1、银联平台对活动交易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反馈风险信息。严禁商家和消费者倒卖电子消费券行为,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必须购物,不可兑换现金,不设找零,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使用。严禁商家出现恶意刷券套现行为,不得将电子消费券变成商家购物券、会员卡充值。
2、未按规定执行的商家,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商家政府消费券补贴资格,已兑现的将追回消费券资金,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云闪付APP客服:肖羽春1376637104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兴国县商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