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越秀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和初中学位人员

导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4号)和《2024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越秀区教育局和越秀区来穗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示复核后,现对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布。

  获得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去向以6月24日前录取学校通知为准。获得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的学生,在6月25日电脑派位结束后,于15:00后可凭借本人电脑号(非越秀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电脑号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上网查询本人的统筹学校结果,并以录取中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为准。

  凡未能获得安排公办学位的申请人员,建议按相关规定报读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安排学位名单.pdf

  2.2024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安排学位名单.pdf

  3.2024年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小学)安排学位名单 .pdf

  4.2024年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初中)安排学位名单.pdf

图源:越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