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右美沙芬后,他们走上歧途
江西修水:检察建议强化
未成年人购买处方药监管
“小雯(化名)剪了短发,学习也有了很大进步,过段时间就能转回普通学校上学了。”近日,记者采访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敏侦时,她正忙着整理国际禁毒日开展普法进校园的案例。谈起不久前在专门学校看到的小雯,张敏侦十分欣慰。
母亲在宾馆找到“嗑药”的女儿
小雯是一起猥亵儿童案的被害人。
2023年5月27日下午,修水县公安局接到小雯母亲的报警电话:“我女儿在宾馆被4个男生猥亵,她被人下药了……”
放下电话,公安民警立即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常驻检察人员对接,修水县检察院“大拇指”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张敏侦第一时间介入此案。
据了解,案发时,小雯不满13周岁,因沉迷网络和接触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逆反心理比较严重,家里人为此十分头疼。
5月27日上午,小雯在社交软件上接受许某、曹某甲、曹某乙、徐某等4人的邀约,到宾馆一起“嗑药”。4人吃完4盒右美沙芬药片后,十分兴奋,产生了幻觉。许某等4人更是在药物作用下对小雯轮流实施了猥亵行为。
案件两个特点令人警醒
“是猥亵还是强奸?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围绕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许某等人没有强制小雯,也没有与其发生实质性关系,但存在触摸小雯隐私部位的情况,因此认定他们的行为系猥亵儿童。”张敏侦说,“因许某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为有效挽救教育以及隔离不良朋辈,我们便联系了专门学校对其进行矫治教育。”
2023年9月21日,修水县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曹某甲、曹某乙、徐某提起公诉。
“这起猥亵儿童案中,施害人与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均服用了处方药右美沙芬,这两个特点令我们印象十分深刻。”张敏侦介绍,他们在介入案件之初,就建议公安机关重点关注涉案人员服用右美沙芬的情况,购买右美沙芬的地点、次数、服用数量、身体反应等。
检察机关还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涉及服用右美沙芬的情况。
“我们发现,虽然右美沙芬是处方药,但因监管不严和价格便宜,部分混迹社会的青少年长期大量服用,进行社交娱乐消遣或缓解压力。”张敏侦告诉记者,右美沙芬具有耐受性和潜在成瘾性,服用后如想再次获得快感就需要增加剂量,停用后会出现头痛头晕等戒断反应,如此恶性循环,加剧成瘾程度,易造成身心受损,增加违法犯罪风险。
调查发现多家药店
随意出售右美沙芬
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联合对当地药店售卖右美沙芬情况开展专项调查。
据了解,此案中的4盒右美沙芬是涉案人在当地药店买到的。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专项调查,走访全县范围内的药店,结果发现多家药店存在可随意购买处方药右美沙芬的情况。
2023年10月,法院分别判处曹某甲、曹某乙、徐某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
与此同时,修水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辖区违规出售右美沙芬等成瘾性药品的监管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职整改,开展成瘾性药品专项检查行动,检查药店10家、诊所1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对涉案药店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辖区药品零售店开展集中约谈,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购买处方药的购买流程、审核义务。
“今年初,我们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问题药店开展了‘回头看’,发现处方药的购销都有了严密的审核,部分药店还有针对未成年人购买处方药的提示说明。”张敏侦告诉记者,结合本案反映出的未成年人滥用药物问题,他们还在多所学校开展相关专题普法活动。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公安机关还对涉案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也一直关注小雯的心理、生活情况,和其家人沟通后帮小雯联系了专门学校学习一年,小雯的学习生活很快就回归了正轨。
延伸阅读
镇咳药右美沙芬
列入精神药品名录
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是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大量服用有成瘾性,会出现欣快感、醉酒感,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若继续加大用量,则会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今年5月7日发布的消息,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公告,从今年7月1日起,镇咳药右美沙芬等药品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录。服用药品应严格遵医嘱按药品说明书用药,避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拒绝药物滥用,确保安全用药。
(检察日报 常璐倩 赵子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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