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灞桥区公办学校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灞桥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 生。
初中:具有灞桥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 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批准。
(二)划定学区
区教育局按照 “ 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的目标要 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 前提下,为每所公办初中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 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我区与浐灞国际港相邻区域按照 “ 尊重历史,结合实际, 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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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按照 “谁审核、 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办小学、各街道集中资审点于 7月12日 9:00 至7月 25日17:00组织实施。审核顺序与招生入 学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时前往,避免聚集。
学生及家长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以下简称《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灞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学生信息审核程序》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填报意愿学校。 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 以下简 称《报名条》 ),即为完成公办小学登记,确定在公办小学就 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拆迁村村民适龄子女在原学区学校 进行入学信息审核。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招生入学
(六)公办小学入学
各公办小学采取学区入学方式招生。遵循“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有序接收不同类别的适龄儿童入学。
1.学区内适龄儿童。特指学区范围内户房一致(家庭户)并实际居住、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
2.我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我区挂靠户籍及空户籍人员适龄儿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3.随迁子女。依据《灞桥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计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个人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5.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哥哥(姐姐)当年按学区入学且在读,弟弟(妹妹)符合同学区入学条件的,直接入学;哥哥(姐姐)当年属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读,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同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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