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岗位
02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杭州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03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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