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将近年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检测项目和2024年最新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纳入抽查细则,聚焦易出问题的经营场所和品牌,特别是上述新标准实施前生产的库存车辆,在流通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检出54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充电过流保护、放电保护、充电过压保护、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等。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6个省市。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六通报制度,推动全链条闭环管理。一是第一时间通报销售门店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并督促经营主体立即下架,严防流向市场;二是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三是通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暂停相关型号车辆登记上牌;四是通报认证机构依法暂停、撤销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五是通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六是通报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其申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在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郑重提示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产品时,选择《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选择正规品牌授权门店产品;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的产品;选择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一致的产品;选择售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不要私自改装加装蓄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避免冬季在极端低温条件下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夏季在阳光暴晒、高温情况下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热失控;避免长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尤其是整夜充电导致蓄电池过充电。要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前往正规售后服务网点维修,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项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