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跑腿送东西,每次报酬2000元左右”“轻轻松松就能赚钱”......在社交平台上如果看到这样的招兼职广告,可别以为天上掉馅饼了。
近日,北京西城警方破获一起买金洗钱案,6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被这样的“高薪兼职”诱惑上了贼船,被骗子远程操控,用电信诈骗的赃款购买黄金并转移,导致电诈被害人的损失难以追回。
据了解,北京法院系统已经审理了多起相似的刑事案件,帮忙买金、送金洗钱的“黄金矿工”最终都因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了刑。民警提示,公众应提高对电诈洗钱套路的识别能力,不受小利诱惑盲目相信高薪兼职,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金店出现神秘顾客 一出手就几十万6月底的一天,西城区一家首饰门店来了两名客人,他们虽以夫妻相称,却与正常的顾客截然不同。两人进店后,并不着急挑选黄金,而是先无所事事地闲逛了一会儿后突然出手。他们既不关心金价,也不挑选款式,先从大克重金条开始购买,最后买小克数的金首饰。其间,俩人总盯着手机看,还一直在算计如何凑足克数,像是为了完成任务必须把钱花光似的。最后,两人带着价值56万余元的黄金离开门店。
嫌疑人在门店购买黄金几天后,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一条买金洗钱犯罪线索。经调查,在重庆、吉林、云南三省三地接连发生了3起网络投资类电信诈骗案件,共计56万余元被骗资金最终流入同一张银行卡,被人在首饰门店消费。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警方认定“买金”的一男一女有重大嫌疑。通过缜密侦查,民警在二人落脚的日租房小区将其抓获。随后,团伙中负责带路踩点、监督买金以及运送黄金的4名嫌疑人也先后落网。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等多地接连出现一批神秘买金客,动辄一次性豪掷几十、数百万购买黄金。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又为什么成为警方抓捕的对象?
路费住宿全包 跑趟腿能挣一两千29岁的陆某曾是湖南一家生鲜店的店长。一天上网时,刷到一条“可以轻松赚钱”的视频,轻松赚钱这几个字对整日早出晚归却收入不高的陆某来说太有吸引力了,他随即与对方私信联系。
“有没有兴趣帮人送快递?跑跑腿一次报酬2000元左右,很轻松,干不干?”虽然陆某也觉得这钱来得太容易,可实在禁不住诱惑,便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一个通信软件。随后,陆某被拉进一个名为“黄金矿工群”的群聊,学习如何买黄金洗钱,并等待群里发布“工作”安排。很快,陆某得到了第一次工作机会,去北京买黄金。
从湖南到北京的火车票是“上线”给买的,在京落脚的小旅店也是“上线”安排的,与“上线”素未谋面的陆某就像个木偶一样,在“上线”的一路指示下来到了北京。
到了北京,陆某才知道,这次来京的不止自己一个“黄金矿工”。按照上线的指示,他到商场与另一名“黄金矿工”碰头后,两人互相配合,一个购买金条、一个刷卡付费,陆续购买了共计3450克投资金条及少量黄金饰品,刷光了卡里的125万余元。
随后,陆某又接到群里指令,要求他带着全部黄金到附近一个公园厕所里交接。此时,另一名接金人已经等候多时,两人确认身份后,陆某将沉甸甸的黄金交给对方,后者将黄金带到“上线”指定的地点再交给下一个接金人,层层转递……
陆某等人在商场大肆购买黄金的反常举动引起了销售人员的怀疑,暗地里向警方报了案。回到旅馆的陆某还没等到上线的新指令,就先等来了民警。
怕被“连锅端” 只和“上线”单线联系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买金洗钱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衍生品”。以前,骗子得手后,会使用多张银行卡一级级转账,将赃款迅速分散并最终取现,以此逃避追查和拦截。随着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近4年,对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对银行卡申领、使用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骗子想得到他人的银行卡并转账取现越来越难,所以就想出了骗到赃款后立即买成黄金、快速洗钱的方法。
而且黄金作为贵金属不仅可以在国际交易,还可以熔化分割,使其无法与赃款相对应,加大了警方追赃挽损的难度。
“这些电信诈骗的元凶大多是境外组织,为了将赃款买金转移也是煞费苦心。”办案民警以最近破获的这起案件给记者举例。首先,他们发布高薪兼职、轻松赚钱的广告吸引想挣快钱的人,有的甚至发假贷款广告,再告诉申请人资质不达标,但可以提供赚钱机会诱骗他人上钩。
招募来“黄金矿工”后,“上线”包路费、管住宿把他们从天南海北临时召集在一处。这些人有的送银行卡,有的买黄金,有的负责运输黄金,为了防范被“黑吃黑”,还有人专门当监督买金送金的“监工”。至此,一个完整的洗钱团伙组建完成。
而整个犯罪过程更如谍战片一般。这些“黄金矿工”只和“上线”单线联系,接受指令,彼此之间并不认识,也不能私下联系,更不知道别人干什么,就怕被“连锅端”。“上线”安排他们住在日租房里,几乎每天都会更换落脚点,连外卖都不点,出门就戴着帽子口罩全副武装,尽可能掩藏行踪。
嫌疑人一边看“上线”群里指示一边购买黄金行动当天,“上线”首先确定买金人当天的衣着特征,安排“监工”在商场盯着买金人,实时汇报其行动。买金人“效率”极高,银行卡一有赃款到账,这边就在几分钟内迅速花光。买完黄金后,买金人再按“上线”要求,到附近的隐蔽地点,将黄金送给一个戴帽子、拿黄色手提袋的人。“黄金矿工”们甚至面对面都不说话,只凭体貌特征在群里发信息确认彼此身份,然后转交黄金。
黄金就通过这样的交接过程,一次次转递,最终被带到境外。
提醒:“高薪报酬”别轻信 小心沦为电诈“工具人”“你们在上家眼里,都是随时可以弃之的棋子。”买金人陆某和同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听着主审法官的训诫低下了头。最终,北京西城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几人有期徒刑2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据了解,北京法院系统已经审判了多起类似案件,虽然藏身境外的电信诈骗分子仍未落网,但这些帮忙买金送金的“黄金矿工”都成了阶下囚。
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黄金矿工”明知是赃钱,却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其转换为黄金并运送到异地予以掩饰隐瞒,严重妨害了公安机关侦查相关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已经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认为,虽然这些人在实施涉案行为前并无预谋、合议,但他们在“上线”的安排、指示下,不仅明知自身参与实施行为的性质及目的,而且明确知道同案人员的存在及在共同犯罪中的职能,但都出于赚取违法所得的动机,通过各自行为相互配合、衔接,共同促成对上游犯罪违法所得的掩饰、隐瞒,因此,都应当对整体犯罪的最终后果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虽然有些“黄金矿工”起初并不知道自己将会参与犯罪,等发现是帮骗子洗钱后,又会觉得就此收手不仅拿不到报酬,还得搭上路费,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同流合污。特别是那些被雇来负责领路、监管的嫌疑人,自认为没碰金条,只是带个路、盯盯梢,不会摊上多大麻烦。“事实上,这些‘工具人’明知自己的‘工作’不正常,但没能抵抗住利益的诱惑。”
民警表示,诈骗分子招募“工具人”的套路很多,但核心都是以轻松赚钱作为诱饵。公众一定要谨防诈骗分子“高薪报酬”的陷阱,提高识别、防范电信诈骗的安全意识,“带路”“盯梢”“跑腿”等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一旦发觉“工作”不合常理、不合逻辑,要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及时报案,不要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为他人做嫁衣,自己锒铛入狱。
针对买金洗钱的犯罪现象,西城警方也与辖区销售黄金的商场门店开展警企合作,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及时发现犯罪及时报警的意识和能力,最大程度挤压犯罪空间,拦截被骗资金,为受骗群众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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