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只参保一个月,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答:可以的。
广州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生育保险政策,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在办理生育津贴申请等生育保险业务时,无需提供结婚证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证明材料。
还有人会问:生育后参保或生育时参保,是否可申请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地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后参保的,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