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广州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 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条件 《防暑降温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这些情...
广州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
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条件
《防暑降温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这些情况,应发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发放标准
每月300元
发放规定
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10月。
重要提示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