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共4412套,分布在7个区,共48个房源点。
其中,黄埔区2300套,白云区1296套,天河区365套,番禺区303套,海珠区79套,荔湾区68套,越秀区1套。户型方面,一房376套,一房一厅1129套,两房一厅2750套,三房一厅157套。
分配对象
2024年9月4日(含当日)前,即意向登记结束前进入轮候册且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未被注销的申请对象。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电脑摇号随机配房:
1、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户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分配对象还可自愿选择参加配租上述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即接受更小户型),即:4人户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二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分配对象自愿选择参加配租匹配户型以下户型的,需要承诺自愿接受更小户型,在首个租赁期内,家庭人口未发生变化的,不能以家庭人口与户型不匹配为由申请调换房。
2、按次序分配原则
按照以下先后顺序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分配次序:
涉军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
其他优先分配对象
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第三序列中曾参加广州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分配顺序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之间按其所在轮候册的序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先后确定分配次序。
3、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48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即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4、无障碍适老化分配原则
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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