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的车牌是能够买的。
车牌就相当于牌照,是当地车管所发给机动车的行车凭证,旧时也指发给某些特种营业的执照。牌照就相当于车辆的,没有牌照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
大使馆车牌解释——使馆的车牌是由:\"使\" 红色汉字+三位数代码+三位数内部编号组成的。
上海见过的。
1、车牌车主信息取得的正规渠道只有车管所可以查。
2、该车如果办理了保险,在保险公司也可以查询到。
3、可以在贴吧发布信息,会有人帮你查到的
黑底白字白框的 黑色车牌 是外企 包括港澳台企、外国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籍人士以私人名义购买的在行驶的车辆、港澳 台及外国入境车辆,以及海关暂扣车辆挂的临时牌照、或保密机构。
黑底白字是外资企业的车,黑底红字前面是“使”字表示是使馆的车,黑底红字前面是“境”表示这辆车可以过境。
可以过户,以北京为例:
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 申请外迁的除外。
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四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 申请外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交验机动车。
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 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八使 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 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九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十一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扩展资料
办理转移登记的地点
一使 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车辆需要转出的,到盛华检测场查验车辆,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档案。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花乡、亚运村北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盛鑫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发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的旧机动车,可以到上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其他规定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参考资料: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转移登记
使馆车牌前面一个红色的“使”字,后面为两组三位数字,前三位是代码,以与我国建交的顺序号为代码,后三位是编号顺序码,如大使馆的编号为9的车辆为“使224-009”。
咳咳,不多说了,我怕局找我麻烦。。。